以太坊是证券还是基金,一场关乎加密货币本质的监管拷问
监管之问下的以太坊身份迷思
自2009年比特币诞生以来,加密货币市场经历了野蛮生长

法律视角:“证券”与“基金”的核心边界
在讨论以太坊是否属于证券或基金之前,首先要明确这两个法律概念的定义。
什么是“证券”?
根据美国《1933年证券法》的经典定义,“证券”是指一种投资合同,即“一个人将资金投入共同 enterprise,并仅仅依赖他人的努力来获取利润”,美国最高法院在“Howey test”(豪伊测试)中进一步明确了证券的四个核心要素:
- 资金投入:投资者投入金钱或资产;
- 共同事业:资金用于一个共同的目标或项目;
- 利润预期:投资者期望通过他人的努力获得收益;
- 他人努力:收益依赖于发起人或第三方的经营管理活动。
证券的本质是“通过他人努力获利的投资工具”,其核心在于“投资性”与“依赖性”。
什么是“基金”?
基金是一种“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”的集合投资工具,由基金管理人将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,投资于股票、债券、资产等标的,并按份额分配收益,基金的核心特征包括:
- 集合投资:汇集多投资者资金;
- 专业管理:由基金管理人主动决策;
- 独立标的:基金本身不直接产生价值,而是通过投资组合获取收益。
以太坊是“证券”吗?——豪伊测试下的争议焦点
以太坊是否属于证券,监管机构与市场争议的核心在于其是否符合豪伊测试的四个要素。
支持方观点:以太坊符合证券特征
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为代表的监管机构曾多次暗示,以太坊可能属于证券,其理由主要包括:
- “共同事业”与“他人努力”:以太坊的诞生与发展离不开创始人 Vitalik Buterin 及核心团队的持续研发(如从PoW到PoS的转型、EVM升级、Layer2扩容方案等),投资者购买以太坊,很大程度上是对以太坊生态发展前景的“信仰”,期待通过团队的技术迭代和生态扩张推动币价上涨。
- “利润预期”:多数投资者持有以太坊并非用于支付gas费或参与应用,而是将其视为“数字黄金”或“投资标的”,期望通过价格波动获利,这种“低买高卖”的投机动机与证券投资的“利润预期”高度重合。
- 中心化治理特征:尽管以太坊强调“去中心化”,但其核心开发团队(如以太坊基金会)对协议升级、路线规划仍有重要影响力,类似于传统证券中“发行方”对项目的控制力。
反对方观点:以太坊不符合证券本质
以太坊社区及支持者则认为,以太坊更接近“商品”或“货币”,而非证券:
- 去中心化与去信任化:以太坊是一个开源的公共区块链网络,由全球节点共同维护,没有单一机构控制,其运行规则由社区通过共识机制(如PoS)决定,而非“他人努力”主导。
- 使用价值与投资价值分离:以太坊不仅是投资工具,更是底层应用平台(如DeFi、NFT、DAO的基础设施),其使用价值(支付gas费、构建应用)与投资价值并存,类似黄金(既用于工业,也被视为避险资产)。
- 动态演化的属性:以太坊协议持续升级,但其方向由社区投票决定,而非核心团队“单向输出”,这种“自下而上”的治理模式与证券中“发行方主导”的逻辑相悖。
监管实践中的模糊地带
全球监管机构对以太坊的认定尚未统一,SEC主席Gary Gensler多次强调“大多数加密货币是证券”,但未明确将以太坊列为证券;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(CFTC)则将以太坊定义为“大宗商品”,这种分歧源于以太坊兼具“技术协议”与“金融资产”的双重属性,难以简单套用传统法律框架。
以太坊是“基金”吗?——一个显而易见的否定
相较于“证券”的争议,以太坊属于“基金”的可能性几乎可以排除。
缺乏“集合投资”与“专业管理”特征
基金的核心是“集合他人资金,由专业机构管理投资组合”,而以太坊是点对点的分布式网络,投资者直接持有代币,不存在“基金管理人”统一管理资金的情况,其生态发展依赖于全球开发者的贡献,而非某个机构的“主动投资决策”。
无独立“投资标的”
基金的价值来源于其持有的资产组合(如股票、债券等),而以太坊本身就是一种“原生资产”,其价值由市场供需、技术共识、生态应用等因素决定,而非通过投资其他标的获利。
简言之,以太坊没有基金的“外壳”,更没有基金的“内核”,将其归类为基金,是对其技术本质的误读。
本质回归:以太坊究竟是什么
抛开“证券”与“基金”的二元对立,以太坊的本质更接近一种“分布式技术协议”与“公共基础设施”。
- 技术层面:以太坊是一个支持智能合约的区块链平台,类似于“互联网的TCP/IP协议”,为去中心化应用提供底层支持,其价值在于技术实现的可行性、生态的开放性以及社区的共识强度。
- 经济层面:以太坊(ETH)作为平台的原生代币,兼具“燃料”(支付gas费)、“质押”(保障网络安全)和“价值存储”功能,其价格波动反映了市场对技术前景的预期,但与传统证券的“股权逻辑”存在本质区别。
正如Vitalik Buterin所言:“以太坊不是一家公司,而是一个全球公共产品。”它的价值不依赖于某个实体的经营业绩,而取决于开发者、用户、节点共同构建的生态系统。
监管启示:分类监管是必然趋势
以太坊的身份争议,本质上是传统金融监管框架与新兴加密技术之间的碰撞,监管机构可能需要采取“分类监管”思路:
- 对于以太坊作为技术协议:鼓励技术创新,明确其“公共基础设施”属性,类似互联网协议的监管中立;
- 对于以太坊作为交易标的:区分“投资性持有”与“功能性使用”,对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活动实施类似证券的监管(如KYC、反洗钱);
- 对于基于以太坊的金融应用:如DeFi协议、稳定币等,需根据具体功能制定针对性规则,避免“一刀切”。
超越标签,聚焦本质
以太坊是证券吗?还是基金?这个问题或许没有标准答案,但可以肯定的是,用传统金融的“标签”去定义新兴的加密技术,本身就是一种思维的局限,以太坊的核心价值在于其技术创新与生态开放,而非被归类为某种金融工具,对于监管者而言,与其纠结于“证券”或“基金”的标签,不如建立适应数字经济特点的监管框架;对于市场而言,与其过度炒作身份争议,不如聚焦技术落地与生态建设,毕竟,真正有价值的创新,终将突破标签的束缚,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