沪深交易所修改融券规则,完善市场机制,促进健康发展
上海证券交易所、深圳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“沪深交易所”)相继宣布对融资融券交易相关规定进行修改,此举引发了市场各界的广泛关注,作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融券交易规则的调整,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,防范交易风险,维护市场“三公”原则,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。
此次沪深交易所修改融券规则,核心在于通过优化制度设计,平衡多空双方力量,抑制过度投机,引导融券交易回归其“价格发现”和“风险管理的本源,具体来看,修改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:
一是适度限制融券券源,规则调整对部分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的出借进行了规范,要求其在上市初期内(如如6个月内)不得出借,这有助于减少新股上市初期的融券卖盘压力,稳定市场情绪,为新股价值发现提供更平稳的环境,对其他存量证券的出借也加强了管理,确保券源合规、透明。
二是优化融券交易机制,包括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,降低高波动证券的担保比例,以及对融券卖出申报价格进行限制(如不得低于最新成交价等),这些措施旨在抑制利用融券进行的盲目投机和恶意做空行为,引导投资者理性交易。
三是强化信息披露与监管,交易所要求融券方及时、准确披露融券信息,提高市场透明度,便于市场参与者了解市场多空力量对比,加大对违规融券行为的打击力度,对通过虚假申报、大额封跌停等手段操纵市场、违规融券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,维护市场秩序。
此次规则修改的背景,是在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、扩大开放的进程中,市场对稳定运行、防范风险的需求日益提升,融券交易作为资本市场的一种双向交易机

对于市场而言,此次融券规则修改的短期影响可能在于,部分依赖融券进行对冲或投机的策略需要调整,市场做空力量在短期内可能受到一定约束,有助于提振市场风险偏好,长期来看,规则的完善能够减少市场操纵和过度投机行为,促进多空力量相对均衡,提升市场定价效率,为投资者创造一个更加公平、透明、稳定的市场环境。
一项新规则的实施和效果显现需要时间,市场各方应理性看待此次调整,将其视为资本市场制度体系持续优化的一部分,随着配套措施的不断完善和监管的持续加强,融券交易有望在规范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,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,也期待监管层继续根据市场发展情况,动态评估政策效果,适时进行优化调整,以更好地平衡市场效率与稳定,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。